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,要严格实施好“公民同招”政策,坚决杜绝变相“掐尖”、变通照顾、人籍分离、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。

通知指出,各地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“国学班”“读经班”“私塾”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。
通知要求,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,在学区范围招生;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,要基于公开公平、相对就近就便原则,统一操作规则、统筹安排,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。
通知明确,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与2020年已实施的招生政策保持一致。要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,绝不允许学校存在游离于“公民同招”等规则之外的提前预招、跨地预招、超核定计划招生、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、招后调包、挂靠学籍、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;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“掐尖”、变通照顾、人籍分离、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;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;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、变相抬高报名门槛。